本问题涉及非法占有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5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说明,在被非法占有的状态下的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非法占有人是危险物直接使用人,对该危险物实行事实的管理关系,因此由该非法占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与此同时,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对危险物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如果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则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应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非法占有的易燃物烧伤他人,谁承担责任?
本问题涉及非法占有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5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说明,在被非法占有的状态下的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非法占有人是危险物直接使用人,对该危险物实行事实的管理关系,因此由该非法占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与此同时,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对危险物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如果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则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应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