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员在工作中致使他人受到损害后,责任是由雇员承担,还是雇主承担,抑或是雇员与雇主共同承担呢?对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也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雇员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后,雇主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雇员在工作中致使他人受到损害后,责任是由雇员承担,还是雇主承担,抑或是雇员与雇主共同承担呢?对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也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