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由此可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合并或分立等情形,只要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那么,新成立的公司应该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拿着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去新的公司上班的。
公司与其他单位合并,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由此可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合并或分立等情形,只要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那么,新成立的公司应该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拿着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去新的公司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