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无过当防卫,其主要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针对人身的暴力行为才能实施无过当防卫,对于针对财产的行为以及不具有严重人身威胁性的非暴力行为不得实施无过当防卫。
什么是无过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无过当防卫,其主要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针对人身的暴力行为才能实施无过当防卫,对于针对财产的行为以及不具有严重人身威胁性的非暴力行为不得实施无过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