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此可见,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可以查封扣押。此外,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是否可以查封、扣押?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此可见,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可以查封扣押。此外,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