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3)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发现有哪些情形时,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3)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