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用来保障和维护人们最基本利益的,而非人们用来盈利的手段,不可能同时使用两种保险给予重复报销。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此外,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即因公受伤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一起报的。
因公受伤后,可以既报工伤保险又报医疗保险吗?
社会保险是用来保障和维护人们最基本利益的,而非人们用来盈利的手段,不可能同时使用两种保险给予重复报销。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此外,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即因公受伤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一起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