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35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见,男女双方不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二人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自行恢复的。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办理复婚登记的,需要持法院判决进行办理,具体参见以下的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问题五:《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收回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收回法院的判决书?规定复婚登记时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重婚。因此,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收回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当事人坚持要求自己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可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在原离婚判决书上注明当事人已于何时在何处办理复婚登记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是否需要再办理复婚手续?
我国《婚姻法》第35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见,男女双方不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二人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自行恢复的。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办理复婚登记的,需要持法院判决进行办理,具体参见以下的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问题五:《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收回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收回法院的判决书?规定复婚登记时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重婚。因此,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收回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当事人坚持要求自己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可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在原离婚判决书上注明当事人已于何时在何处办理复婚登记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