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由此可见,选举采用的方式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采用何种投票方式?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由此可见,选举采用的方式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