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此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经超过七个月,但是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能再处罚。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经超过七个月,但是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还能再处罚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此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经超过七个月,但是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能再处罚。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