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由此可见,对继承人以外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并且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适当地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仍然不享有继承权,仅属于可以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此条的规定,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老人不享有继承权,但他(她)可以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分得适当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孤寡老人享有继承权吗?
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由此可见,对继承人以外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并且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适当地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仍然不享有继承权,仅属于可以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此条的规定,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老人不享有继承权,但他(她)可以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分得适当的遗产。